持之以恒为执行 案结事了暖人心
11月7日上午,一位驼背、白发的干瘦老头急慌慌来到新华区人民法院,手里拿着案件受理通知书,情绪激动地嚷嚷着有线索要找这个案子的执行负责人,后面跟着一个走路慢吞吞的中年男子。执行干警来到接待室赶紧让书记员给老人倒了一杯水,平复心情。
原来,该老人今年88岁了,没有小孩,一直和做泥工的侄儿子左某一家一起生活,那个走路慢吞吞的中年男子就是侄儿子左某。2014年7月,左某骑摩托车回家途中,因王某违法驾驶无牌农用三轮车在转弯过程中,车上搭载的水泥拌和机掉下来砸伤了左某,造成左某手脚多处受伤。经双峰县交警队认定,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。事故发生后,王某支付小部分医疗费用后就不再支付了。左某受伤后,不能再从事体力劳动,父母也都有70多岁,年老多病,生活来源全靠妻子在鞋厂打工维持,为给左某治伤家中更是债台高筑,老人生活也无着落了。2015年3月左某向法院起诉,法院判决由被执行人王某赔偿左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万余元,判决生效后原告左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
执行干警承办该案后,多次前往被执行人王某家执行,但一直未找到他本人,经向王某家人及邻居四处打听,亦均不知情,查询王某的银行账户、各其他财产线索均无果。承办法官不肯放弃,并表示:“只要我在执行局上班一天,无论如何也要执行到位。”2016年下半年,被执行人王某陆陆续续回家住了几天,执行干警得讯后立即组织干警蹲守的王某家附近,直至深夜,终于等到王某回家。王某见到执行干警就哭诉自己因没有赚到钱无力支付,刘法官通过劝导其换位思考,动之以情,晓之以理,王某最终同意支付10000元,剩余款项分期支付。然而支付了两个月以后,王某又一次消失了。
11月7日中午,被执行人王某又回家了,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,执行干警顾不上吃饭当即去了被执行人王某家,将王某传唤至法院,告知王某拒不执行判决是违法的,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,在法律的震摄下,王某最终按判决书履行了全部义务。